再出事,赔偿标准要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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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8:46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去年9月1日南京的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工地发生了5人死亡、3人重伤、14人轻伤的重大伤亡事故,金陵船厂发生5起外包工伤亡事故,死亡5人。在昨天召开的南京市安全工作会议上,两名事故有关负责人首次公开道歉了。两负责人公开检讨 “在这里我们要向死者家属表示真诚的慰问,向所有受伤的员工表示慰问,向江宁区建筑管理部门所有受到影响和冲击的同志说声对不起,并深表歉意……”针对去年“9·1”
金陵船厂全年的生产总量占全市总量的0.4%,而事故发生率却占全市的15%,昨天该厂厂长也公开检讨。从今年起,该厂将对新进厂外包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由过去的两天时间改为六天。事故赔偿标准提高 会上,南京市交通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等主要企事业单位以及南京市各区县政府分别与奚永明副市长签订了“05年度专项目标责任状”和“05年度安全责任状”。 记者了解到,今年南京将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企业对伤亡事故的赔偿标准、推行强制性工伤保险,依法监督企业加大必需的安全投入,切实扭转“重效益、轻安全”的状况。企业不仅要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为员工买保险,而且在发生伤亡事故后,还必须依据责任划分,向死亡人员家属或伤残人员支付相应的赔偿、抚恤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安全隐患正在整改 南京市安监局局长丛跃滋说,去年112月,南京共发生事故4656起,死亡500人,受伤985人,分别比前年同期下降32.13%、11.97%和6.9%。全市投入2.2亿元对20032004年度的21项重特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已消除隐患19项,目前正在对已上报的20042005年度23项市级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评价、整改。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