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获MPA研究生培养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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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8:48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近日,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海南大学获得我省第一个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公共管理硕士是继海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之后获得的第三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为适应社会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的要求而设立的,其培养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作者:海文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