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免去孙海龙市中院副院长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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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09:32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穗仁宣) 昨天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孙海龙同志因挂职期满,免去其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向会议作说明表示,孙海龙同志因挂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共广州市委员会的提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免去孙海龙同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昨天下午,会议最终审议通过免去孙海龙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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