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煤矿处罚力度 情况严重瞒报产量者停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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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0:04 大众网 | ||||||||
记者 张思凯 报道 本报济南3月18日讯我省将加大对超核定能力生产煤矿的处罚力度。记者今天从省煤炭办获悉,从现在开始,煤矿一季度超能力10%以上,且不按要求限期整改的,矿井停产整顿;凡严重超能力组织生产并故意瞒报或少报产量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吊销矿长资格证,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煤矿超能力生产成为发生安全事故的“祸首”。为此,我省规定,今后新投产矿井调整生产能力,必须经过投产验收并取得生产许可证,投产运行一年以后进行生产能力核定。正进行整改的矿井、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停产整顿的矿井,不得进行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调整。 省煤炭办负责人指出,今后我省煤炭生产要由过去注重煤炭产量的增长,向注重质量、品种和保证经济需要上转变,严格按核定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坚决纠正重产量、重效益、轻安全的超能力生产的做法,坚决防止超强度开采、掠夺式开采和浪费资源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