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要增加精神赔偿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0:48 生活报 | ||||||||
3月15日下午,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冯源副处长做客首都之窗网站。他透露,从去年开始,有关部门在立法调研,拟对《消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可能会对消费者维权的精神赔偿作出规定。(据《新京报》) 由于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消费者有时会一次次奔波,还可能要忍受经营者难看的脸色。“买件东西惹得满腹怨气”是一种更为常见的精神损失。但是,目前的
文字工作者要接受汉语培训 从近日召开的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传来消息,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于年内推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上海市将对有关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作出规定,公务员、教师、编辑、记者、中文字幕制作、校对、广告制作等人员,都将接受汉字规范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据3月16日上海《新闻晨报》) 欣闻国家将推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不禁为之拍手叫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推出,往小了说,有助于提高国人应用母语的能力,扭转目前社会上“重外语轻汉语”的倾向;往大了说,有利于汉语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承。我们完全可以仿照英语等级考试的模式,在我国建立起汉语等级考试制度。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营造人们热爱母语的氛围,提高国人的汉语水平。点评:晏扬(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