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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法》要增加精神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0:48 生活报

  3月15日下午,北京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冯源副处长做客首都之窗网站。他透露,从去年开始,有关部门在立法调研,拟对《消法》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可能会对消费者维权的精神赔偿作出规定。(据《新京报》)

  由于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瑕疵,消费者有时会一次次奔波,还可能要忍受经营者难看的脸色。“买件东西惹得满腹怨气”是一种更为常见的精神损失。但是,目前的
《消法》可以说对这种更为常见的不法经营者给消费者造成的精神折磨无能为力,既没有对消费者权益做到全面的维护,也在事实上降低了经营者违规的成本,这不能不说是《消法》的缺憾。希望北京市在这方面能做出突破,给全国做一个示范。点评:王东仁

  文字工作者要接受汉语培训

  从近日召开的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传来消息,教育部、国家语委将于年内推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上海市将对有关人员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作出规定,公务员、教师、编辑、记者、中文字幕制作、校对、广告制作等人员,都将接受汉字规范知识培训,并进行考核。(据3月16日上海《新闻晨报》)

  欣闻国家将推出汉字应用水平测试,不禁为之拍手叫好。汉字应用水平测试的推出,往小了说,有助于提高国人应用母语的能力,扭转目前社会上“重外语轻汉语”的倾向;往大了说,有利于汉语的继承和发展,有利于中华文化的传承。我们完全可以仿照英语等级考试的模式,在我国建立起汉语等级考试制度。希望以这种方式,来营造人们热爱母语的氛围,提高国人的汉语水平。点评:晏扬(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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