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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三好学生”重点民办一视同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1:48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3月18日讯(记者许欣)今天海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评选“海南省三好学生”和“海南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通知强调,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不能过分集中在市县重点学校或毕业班学生,对民办学校的学生也要一视同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学生。

  《通知》确定了2004-2005年度“海南省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对小学生评“三好”
的要求是:在学校是好学生,在社会是好公民;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优秀;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统一规定的各个年龄段的最低要求;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审美情趣,富有创新精神等。对中学生评“三好”的要求是:初中生各科成绩优秀以上,高中学生会考必考科目成绩为A,其他科目成绩为B以上(含B),会考免考学校的学生的主要科目成绩优秀,其他科目良好以上;体育成绩合格等,其中在科技、文艺等方面勇于创造发明,有一定建树者优先。

  作者:许欣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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