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政府参事座谈《反分裂国家法》认为 这部法律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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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2:00 宁夏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白景辉)自治区政府参事昨日下午在银川座谈了《反分裂国家法》。大家一致认为,《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深受全国人民,包括台湾人民拥护的法律,该法律充分显示了全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强决心,是一部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早日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影响。
座谈中14位参事积极履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统战联谊”的职责,畅谈了学习贯彻《反分裂国家法》的体会。参事们认为,台湾历来是中国的领土,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不容置疑,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一段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妄图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图谋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这已成为影响两岸关系发展以及台湾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障碍和威胁。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人心所向、国运所存的法律,既体现了我们以最大的努力来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又充分体现了对台湾人民利益的关心,切实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对发展两岸关系提出的具体措施,为两岸协商谈判提供了广阔空间。我们相信,这部法律的公布和施行,必将有利于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必将有利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