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受贿也照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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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2: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讯虽然年岁已高,已经离岗,但是收了人家1万元钱,替人办了事,现年62岁的阜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助理调研员靳某某还是因受贿罪被判刑。 1996年至1997年,合肥市某建筑公司承建阜阳机械大楼2号楼时,工程部经理付某拖欠了阜阳市信访局窑厂的砖款。1999年该局安排靳某某催要此款时,靳与付等人结识。2002年8月,付某在办理该楼的过户手续时,因不符合规定,付找靳帮忙。靳出面协调后,房产中
(施建)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