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检察院公诉一重大犯罪团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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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2: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 本报讯肥西县检察院近日公诉一起由被告人陈荣俊、李传胜、孙和平、陈朝明等10人组成的盗窃、转移、收购赃物的“一条龙”犯罪团伙。该团伙自2002年5月至2004年6月,先后窜至肥西县13个乡镇和庐江县5个乡镇,盗窃农户家的农副产品、生产资料及生活用品,计作案51次,盗窃物资总价值达136177.5元。2004年7月,该团伙被公安机关一举摧毁。10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其中陈荣俊、孙和平、陈朝明、李传胜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10年,并处罚金50000元至60000元。 图为犯罪团伙在接受审判。 (文/图 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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