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养父母子女 增两项免税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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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2: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香港消息受到广泛关注的港府新财政预算案16日公布,香港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给纳税人送上一份“有点惊喜”的“礼物”:给予供养55至59岁的父母或祖父母的纳税人每年15000元的免税额,如果纳税人与父母或祖父母同住,还会额外享有15000元免税额,预计有10万名市民受惠;同时,也将子女免税额由现时的30000元增加到40000元,预计有30万名纳税人受惠。香港特区政府估计,这两项建议会令库房每年少收10.7亿元。
唐英年指出,在制订预算案时,听到不少意见要求能增加供养父母的子女的免税额,虽然现时供养60岁或以上父母或祖父母的纳税人可享有免税额,但随着香港经济转型,年纪较大但又不足60岁的人士,失业情况也严重,因此为了减轻年轻一代供养父母的负担,放宽受供养父母年龄。 (来源:合肥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