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严令禁止滥用“血液疗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2:51 黑龙江日报 | ||||||||
卫生部近日指出,无基础研究结论,又未经过临床研究的“血液疗法”,一律停止临床应用。这些疗法包括“光照磁极化”“血磁吸附去脂净化平衡疗法”“血液平衡稀释”“血清疗法”“半导体血液疗法”等。 目前,部分地区的医疗机构通过采集患者血液,进行“补磁”“吸附”“充氧”“射频”“净化”“加药”等处理,或采用物理方法在患者血管内直接处理血液的办法,对患者进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立即开展对“血液疗法”的专项监督检查和清理整顿,并及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对于违规使用“血液疗法”的医师,要依法进行处理。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