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将大会精神落到实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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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3:57 北京日报 | ||||||||
于均波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汲传排)昨天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要求全市人大代表和区县人大常委会切实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精神落到实处。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均波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北京代表团副团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远谋传达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主要精神。 于均波在讲话中指出,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是一次鼓舞人心、振奋精神、催人奋进的大会。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做出新贡献。要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扩大公民有序参与,切实保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于均波要求,要深入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反分裂国家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这部法律,努力推动京台两地在经济、教育、文化、旅游等各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维护好在京台胞的合法权益,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 于均波要求,要按照中央要求和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完成好今年的各项任务。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确保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大代表要紧密结合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全市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想大事,议大事,谋大事。要关心群众利益,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维护民利。 于均波强调,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在中共北京市委领导下,认真执行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之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善之区做出新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索连生、赵凤山、金生官、赵久合,秘书长柳纪纲参加了会议。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