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空难一遇难者获赔39.3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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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3:59 北京日报 | ||||||||
据新华社包头3月18日电包头空难地面遇难者白德金的老伴马秀兰17日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与东方航空云南公司签订了《“11·21”空难赔偿款支付收据暨责任解除书》,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共向他们支付了赔偿金39.3万元。其中丧葬费1.2万元,死亡赔偿金16.7万元,食宿交通误工补助费3万元,抚慰金7.5万元,生活困难补助金9.6万元。同时考虑到白德金的家属没有在接待的宾馆食宿,东方航空公司增加了食宿交通误工补助费1.3万元。
网络编辑:陈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