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中国代表强调民族自决权不能成为分裂国家的幌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8:25 云南日报

  新华社日内瓦3月18日电(记者蔡施浩)中国代表团顾问车颖18日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61届年会关于民族自决权议题的讨论中发言指出,民族自决权是一项重要而不可替代的人权,但民族自决权不是也更不能成为分裂主权国家、煽动民族仇恨的幌子和借口。

  车颖强调,民族自决权是一国人民反对外来侵略、占领和干涉,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人民尊严的一项庄严的政治权利。这一权利在1993年通过的《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中
得到了明确的确认。但令人担忧和不能接受的是,目前仍有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以民族自决为幌子和诱饵,公然鼓动分裂主权国家。这样的行径是对《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法准则的蓄意歪曲和践踏,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应当坚决抵制和反对。

  车颖说,民族自决权是《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共同涵盖的一项基本人权。两公约均规定:“所有人民都有自决权。他们根据这一权利自由决定其政治地位,自由谋求其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因此,民族自决权是世界各国人民实现其他各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基础和前提。这一基础和前提不容践踏。那种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甚至企图通过施加政治压力、经济制裁乃至武装入侵干涉别国事务的做法,都是对《联合国宪章》和两公约所载民族自决权原则的粗暴践踏,理应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车颖最后说,恢复巴勒斯坦人民包括民族自决权在内的各项政治权利,结束外国占领,早日建立独立、自主的巴勒斯坦国,是实现中东地区持久和平的关键。中方欢迎最近巴以双方为制止暴力、恢复和谈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步骤,希望双方增强互信并尽快全面恢复和谈。中方赞赏国际社会为实现中东地区和平与稳定所做的工作,希望国际社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致力于在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土地换和平”原则的基础上全面、公正、持久地解决中东问题。中方也愿继续为此发挥建设性作用。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