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广东七部门发布工作意见:严禁高校降分高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9日18:31 新华网

  记者前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农业厅发布了今年广东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今年将在巩固和完善“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同时,严格规范高校收费,禁止高校以任何理由搞降分招生高收费。

  严禁巧立名目收赞助费

  在“一费制”方面,将坚决禁止和纠正中小学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行为;公办高中收费行为中将坚决纠正违反“三限”政策的问题,严肃查处巧立名目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或捐资助学费等违反规定的乱收费行为。

  高校禁收“专升本费”

  高等学校收费也是今年治理重点之一,将坚决禁止高校以任何理由搞降分招生高收费,禁止向学生收取“点招费”、“赞助费”、“扩招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费”、“医疗保险费”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项目之外的费用,严禁学校以“改学分制”或在毕业前帮助联系就业单位为名乱收费。

  此外,禁止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摊派、“搭车”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强行要求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报刊、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等;制定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保经费的拨付及足额使用;严肃查处统筹、截留、平调和挪用学校收费收入等行为。

  谁乱收费曝光谁

  通知要求,在收费管理上,必须“一把手负总责”,对违规收费的反面典型要及时曝光,以儆效尤。

  同时,各中小学收费必须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统一亮证收费(教育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中小学收费票据、统一实行中小学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坚决遏制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情况。禁止任何部门强制学生征订和搭售教育部、省教育厅规定的学生课本目录以外的书籍和资料。(记者李婧)

  :教育乱收费居全国投诉之首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8日公布了2004年全国价格举报的四大热点,教育乱收费问题位居首位,反映教育乱收费的价格举报虽有所下降,但仍居2004年价格举报首位,占查处案件总数的28.14%。

  教育乱收费的主要问题有:有的中小学校自立项目收取赞助费、考试费、补考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超标准收取杂费、住宿费;一些重点中小学继续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强制代收保险费。部分高校自立项目收取重修费、试卷费等;超过规定标准收取住宿费、专升本费。有些学校为躲避检查,采取不开票据或少开金额等手段收费。一些私立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混乱,随意性大。

  此外,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问题仍是群众投诉的热点;房地产价格及物业管理乱收费问题仍很突出;节假日交通运价和收费纠纷时有发生。上述四大问题,已成为中国老百姓日常投诉的热点。(责任编辑:罗茜)(来源:广州日报)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05年老百姓干啥最赚钱


彩 信 专 题
双响炮
诠释爱情经典漫画
水蓝幸福
海螺爱情精彩图片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