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县委招待所藏暗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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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1:56 新京报 | ||||||||
推荐专题: 推销性服务称保证安全,招牌上写“来小所请走县委大门” 本报讯据《河南商报》报道位于县委大院内的县委招待所竟然容留暗娼,推销色情服务,这是记者3月8日在河南鹿邑县采访时遇到的荒唐事。记者将此事通报给鹿邑县相关部门
3月8日晚上9时许,鹿邑县县委招待所临街大门口挂着一个艳丽的灯箱,上面写着“勿忘我休闲娱乐中心服务项目:舞厅、恋歌房、浴足、按摩”,在灯箱下面还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来小所(县委招待所的简称)请走县委大门”。该招待所主管任某向记者推销色情服务时说:“找小姐玩一次100元,玩一夜200元。”并称:“谁敢来查? (派出所)所长还想不想干了?你就放心在这里玩吧。”第二天上午,县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目前招待所已处于停业状态,承包人于孝福委派任某看管招待所。任某为牟取额外利润,才私自允许客人入住的,“这个人行为,县委并不知情”。经过调查后,公安部门对任某进行拘留、罚款,并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彻底封闭了县委招待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