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院所坑农罪不可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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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09:39 东方网-文汇报 | |||||||||||||||||
(安徽)左崇年
农科院所参与制假售假,比一般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更可怕。因为农科院所在农村和农民心中,是自己的“保护神”、“财神爷”,农民们一有技术难题就向他们求教。一直以来,农科院所在农民中的形象都是高大的。然而,现在一些农科院所却成了“狼外婆”,怎不令农民后怕?农科院所制假坑农,往往还打着“科技下乡”、“扶贫支农”的旗号和“科技成果推广”的幌子,具有更大的欺骗性。这些坑农害农的“科技成果”一旦推广开来,对农村和农民造成的损失将难以挽回。 因此,打击假农资,首先要治理“假农人”,对那些专门“研究”参与制假、售假的农科院所,一经发现应依法从快查处,严惩不贷,该摘牌的摘牌,该坐牢的坐牢。不如此,农村农民的合法利益将无法得到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