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程序暂行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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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0:11 大众网 | ||||||||
大众网济南讯日前,《山东省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程序暂行规定》出台。该规定与其《实施办法》一起,成为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的规范性文件。 规定首次引进了消防安全评价机制。对于确定、整改火灾隐患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经集体讨论难以决定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也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委托具有规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消防安全评价,消防安全评价按照有关地方标准执行。同时要求重大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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