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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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1:01 云南日报 | ||||||||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通知提出,今年以来,我省部分州市重特大事故频发,不仅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还直接影响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把思想统一到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对本地区、
通知要求,对应关未关或明停暗开的小煤矿、小厂,要立即采取关闭取缔措施;对已关闭小矿、小厂擅自非法生产的,要没收其全部非法收入,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要加强对高瓦斯煤矿“一通三防”的监控,防止重、特大瓦斯事故发生。与此同时,要继续加大对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近期内要对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防止泄露和伤亡事故发生。各地要组织力量对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产、停业整顿。 成淇平(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