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广场等地区禁挂标语广告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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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0日15:39 新民晚报 | ||||||||
北京晚报北京市市政管委刚刚出台的《北京市标语和宣传品设置规范(试行)》规定,在北京市天安门广场、中南海外围及周边地区;长安街及其延长线(东起四惠桥西至五棵松桥);二环路沿线、前三门大街(西便门西大街至崇文门东大街);首都机场和京昌高速路以及京津塘、京石、京开、京沈、京承等各高速路北京段四大地区和道路的主辅路两侧附着路灯杆、电讯杆、电力杆等设施禁止设置标语宣传品。
(熊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