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 残疾人就业有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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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2: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3月15日起,芜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正式施行。 据了解,目前该市已就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就业办法》规定,各用人单位都应按不低于本单位上一年度从业人员总数的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必须按年度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有利残疾人就业、康复、扶残助残等事业。
(赵跃)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