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过夜费你交了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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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4: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昨日,市民杨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头一天停在太升南路某临时停车点的自行车莫名其妙失踪了一夜,第二天出现在停车点时,却被要求收取5元钱的过夜费。“我从来没有停过这么贵的自行车。”杨先生称,“我在小区的室内停车点停一晚上都才5角,这里居然高出10倍”。随后,记者对市内几个较为集中的自行车临时停车点进行了调查,发现自行车过夜
市民反映 自行车过一夜5元 “我早上8时停车的时候,守车的人并没有告诉我什么时候收车。”杨先生告诉记者。下午7时30分开完会,当杨先生下楼取车时,才发现自己的自行车已经无影无踪,停车点处只有几辆自行车稀稀拉拉地停放着,而守车的人也不见了。“我当时只有打的回去,结果第二天又去开会的时候,看到自行车又停在那里了。”杨先生称,当自己要取车时,发现自己的车和另外两辆车都被铁链子锁在了一起。守车的大爷说:“我们昨天下午7时就收车了,你这个车过了夜,要收5元过夜费。”杨先生纳闷了,守车人并没有告知自己收车时间,“我把自行车放在小区室内停车点停一晚都才5角钱,这个露天的停车点却要收多10倍的钱。”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杨先生最终无奈地交了钱。 记者调查 距离越远过夜费越高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太升南路一自行车临时停车点,守车的一位中年妇女告诉记者,白天停车两角钱一天,过一夜5元,当记者问有没有相关的收费依据时,这位中年妇女称,一直都是这样收的。随后,记者在西南书城外的临时停车点了解到,这里停车白天分两场,白天的停车费和太升南路一样,而下午5时半到晚上10时之间的停车费则是三角,过一夜3元,守车人对此的解释是:“晚上是要比白天贵点。”而王府井旁边的自行车临时停车点过夜费则是4元。 “晚上我们要花钱找三轮车把过夜的车送到我们在九眼桥租的房子里面”,王府井旁自行车临时停车点的守车人告诉记者。“过夜自行车的价格是根据守车人停放过夜车的远近来定的,路程越远,雇三轮车的费用就越高,所以自行车过夜才会有价格之差。” 自行车不发放停车牌 在采访中记者还发现,盐市口、西南书城、王府井几大集中的临时停车点都没有给自行车车主发放停车凭证。如果自行车在停车点掉了,车主凭什么索要赔偿呢?一位守车人称,现在他们只给电动自行车发停车牌,因为电动自行车更贵,所以停车费也是5角一辆,“电动自行车动不动就上千元,掉了赔不起,自行车即使是掉了也赔得少”。王府井外一位守车的大爷告诉记者,王府井外面共划分了6个自行车停放点,他们每个点每天只需向街办交84元的租金就行了,仅昨日一天,他所守的那个点就总共停过近700辆车(一辆电动自行车按两辆自行车算),每个月的收益还是相当可观的,自行车不发放停车牌,即使是弄丢了,真正较真要求赔偿的人也是少数。 物价说法 自行车过夜费需和车主协商 对于收费标准,成都市物价局去年就发出了《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对我市非机动车停放费收取标准做了规定,凡实施收费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在醒目处用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成都市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公示收费标准。车主寄放车辆时,停放场点应向车主出具停车凭证。公告了收车时间的停放场点,超过收车时间车主未取走车辆,由此产生的车辆保管费用由车主与停放场点协商收取。乱收相关停车费者,物价局将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见习记者陈昌君摄影谢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