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交警严惩“双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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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4:39 山西新闻网 | ||||||||
本报讯 由于汽车超速和客车超员屡屡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故而被称为两大“公路杀手”。3月16日起,省城交警采取多种措施,展开了为期一个月的整治“双超”行动。 以往,由于缺乏检测设备,交警部门在处理“超速”中,显得力不从心。此次,市交
市交警支队要求对“双超”车辆违法驾驶人严禁只罚不记分;对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规定人货混装的,要依法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并对单位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严禁对异地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只做罚款而不进行信息转递。(本报记者)(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史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