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肝少女重返医院父母伤心而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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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5:05 都市快报 | ||||||||
据天府早报19日,在消失两天后,“捐肝少女”罗玮又回到成都,出现在受捐者廖红霞的病房里,这次陪伴着她的还有父亲和母亲。经过两天家庭会议,一家子就捐肝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捐肝必须在满足三个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昨天,带着女儿回到医院的罗父说,他和老伴将离开,决定权还给女儿。 我不能看着廖姐去死
连续两天的家庭会议甚至开成了扩大会议——不但父母兄长劝罗玮要三思而行,一些亲朋也赶到罗玮家中,一位残疾朋友说:“孩子,我是残疾人,国家一个月还要供我几百块;要是你捐肝捐出了问题,怎么办?” “可是,我就这样看着人家廖姐去死啊?”这是罗玮在家庭会议上说得最多的一句话。胡仲双说,每当女儿这句话说出来时,全家的人,还有那些远道赶来的亲朋,都要沉默一两分钟。 “要是手术成功了,我可以救廖姐一命,要是失败了,至少可以从我身上得到经验,这也是为科学作贡献。”这是罗玮在家庭会议上说得最多的另一句话。 父母提出三个条件 经过两天家庭会议,胡仲双和女儿罗玮达成一致意见,捐肝必须在满足3个条件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保证罗玮手术成功率在80%以上;必须从医学角度确认捐肝确实能较长时间地延续廖红霞的生命;上次捐肝协议中“手术后的费用甲(罗玮)乙(廖红霞)双方共同承担”一条必须修订。 中午,胡仲双到达成都,这个两天以来一直“滴水未进,粒米未沾,只是喝酒和抽烟”的父亲,点了二两排骨面。挑几根停一会,近40分钟吃下来,胡仲双的碗里还剩近一半。 女儿去了我也去 18日,罗玮和父亲达成关于捐肝的三点共识。之后,为缓和心情,一家人到广元城郊散步,春风在开始吐绿的林中吹拂,一家人偶尔交谈几句。胡仲双准备在山上照一张全家福,但后来他放弃了这个想法,“要是玮玮真有个三长两短,我看着这些照片,不是要伤心死?” 胡仲双说,如果不能满足三个捐肝条件,他就是捆着也要把女儿带走;如果女儿捐肝后“去”了,他就跟着女儿“去”。 偷偷撕下户口簿 就在父亲向医生咨询捐肝手术的风险性时,罗玮泄露了她的一个小秘密:为了防止父亲在3个捐肝条件满足的情况下仍然阻止她捐肝,她偷偷把户口簿中自己那一页撕下来带在身上,以作公证之用。 父母尊重女儿想法 “无论女儿如何决定,我们都会在今晚离开。回家收拾东西出远门。”昨天,捐肝少女罗玮一家经过一天一夜苦思,罗父向女儿、受肝家属表明了态度:“我们不想伤害女儿和他人,捐与不捐决定权在罗玮本人,作为父母尊重她的想法。” “我很痛苦,但却无法阻止。从法律上,女儿满了18岁,但这合法不合情。”说到这儿,胡仲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摸出酒狠狠地灌上一口。“就这一个女儿,是我们的心肝宝贝。捐的是女儿的肝,其实是我的心。不管女儿如何决定,我和她妈今晚就回去。” 不会再要罗玮的肝 此时,廖红霞的丈夫张元林心情沉重,告诉记者:廖红霞已很满足,有公公、罗玮及许多读者的关心,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从内心来讲,我想救妻子,哪怕一丁点希望也不愿错过。但是要让另一个家庭一起承担痛苦,这我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 “不管捐还是没捐,我们已经非常感谢了。”得知罗父罗母的想法,病床上的廖红霞非常难过,她明确地表示,不会再要罗玮的肝。“要救我,却要牺牲罗玮一家的幸福,让她爸爸妈妈离家而去,我决不同意。” (都市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