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捕前先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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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5:16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今年16岁的在校生毛某在别人的游说下参与了一起抢劫案,在被捕前,彭州市检察院会同学校、家长和社区的工作人员实施了一次特殊的听证,大家普遍认为,毛某是偶犯且社会危害比较小,建议不作犯罪处理,毛某得以及时地回到了学校。彭州市检察院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他们现在都要采取捕前听证措施,为的是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犯罪背
捕前听证 他重新回到了学校 毛某是彭州某中学的一名中学生,去年底,他在别人的教唆游说下,和其他4人一起参加了一次“大欺小”抢劫。被挡获后,毛某和父母痛哭流涕,毛某父母多次向检察院反映,儿子犯错是因为缺乏管教,希望能给予宽大处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彭州市检察院在充分考虑了家长的意见后,决定就孩子的“错误”问题公开举行捕前听证。检察官、毛某学校的老师、社区的工作人员以及家长都被请到了听证会现场。大家都认为,毛某年龄比较小,也是第一次犯错,而且社会危害也比较小,建议不作犯罪处理。据此,公安机关没有对毛某采取强制措施,毛某重新背起了书包。 正确引导 启动青少年维权网 彭州市检察院表示,未成年人犯罪,大部分是一时冲动,对此,社会、家庭都要负责任。他们在全市率先实行“捕前听证”也是为了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目的。 据了解,针对在校学生犯罪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彭州市检察院建立了首家维权网站,提供法律保障,网络知识是学校的必修课,检察院和共青团彭州市委联合启动了“青少年维权网站”,发出了“给全市青少年和家长的一封信”,承诺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引导学生对色情网络、暴力犯罪不良信息进行正确分析和判断。汪在操本报记者晨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