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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用品“失踪” 酒店住客扯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5: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徐建)4个男顾客到酒店住店,酒店称房间里配备的避孕套等用品“不见了”,要收取费用。顾客则以“人格受到侮辱”为由,要求酒店方“还清白”。直到警察出面,双方才化干戈为玉帛。

  昨日,据万州区某商贸公司业务经理苏先生介绍,3月15日1时40分,他和几个朋友到某大酒店开房休息,下午3时10分,他到总台退房,酒店服务员查房时发现,房间里配备的一
盒避孕套、两瓶洗液等需付费的用品不见了,遂要收取30元费用。苏火了:“这简直是对我们人格的侮辱。”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苏称“可以检查指纹”,并向酒店方提出赔礼道歉、赔偿400元精神损失费的要求。

  苏先生所住房间的服务员坚持认为,顾客入住前她确认过,避孕套等物品齐备。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半个多小时后,酒店服务员在一楼到二楼的转角发现了一盒没有打开的避孕套,楼梯上则散落着洗液等物品。随后,白岩路派出所民警及治安支队警察前往调解,双方这才取得谅解:酒店不予追究,苏先生等人放弃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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