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宣传赠送药品 市民举报药监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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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5: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颜琅)“每天早上,都有一家药厂在渝北龙溪镇电影院搞药品赠送,好多老年人都去领药,会不会是非法销售药品的人啊?”3月18日,重庆市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市民举报,查处了一起违法药品广告宣传案件。 3月18日早上7时许,稽查人员赶到了龙溪镇电影院。他们发现,从7点到9点,200多名老年人在此聚会,并接受一家名为贵州润丰制药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的药品宣传和赠送。
经查,该公司于2005年2月5日将该公司生产的“丹蓝通络口服液”向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申报异地广告宣传,经市局审查合格备案,批准该药品在医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宣传,但是,该公司人员违反审批规定,擅自授权他人在重庆市各区县推销该公司生产的“丹蓝通络口服液”,直接从事市场广告宣传活动,并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先期赠送小剂量药品等方式,违规在渝北区龙溪街道电影院进行广告宣传活动。另外,稽查人员查明该单位宣传、赠送的药品中还有未经审查批准的药品“腰息痛胶囊”。对此,渝北分局执法人员当场查封了部分资料及样品,责令有关人员立即停止违法活动。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渝北分局建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取消该企业广告宣传的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