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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违约业主赢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5: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喻奇树实习生杨珺)开发商不尽“一户一表”的安装义务,业主遂将其告上了法庭。昨日,记者从渝北区法院获悉,渝北龙山路龙景小区5名业主胜诉,法院要求开发商限期完成“一户一表”的安装并接入市政管网。

  据业主罗先生称,2002年4月,他们与新洲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注明“房屋的水、电、气接市政管网,安装智能表”,可业主入住后才发现,该公司以“新洲实
业公司”的名义向电业局和水厂申请了产权配电房和总水表,每家每户的水表和电表只是总表下的一个分表,而不是直接接市政管网的一户一表,只有气表是一户一表。

  此后,小区业主委员会调查发现,整个小区有400多家住户,其中300多户居民的合同上注明开发商安装的水表、电表和气表为接入市政管网的一户一表,除了气表是一户一表外,水表和电表都成了总表下的分表。小区业主担心,时间久了,开发商就会向每家每户平摊总表多出来的水费和电费,于是,3个月前,300多户业主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此案时,认为业主委员会不能代理集体诉讼,于是,法院只受理了5户业主代表的诉讼请求。

  经过对此案的审理,渝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所履行的水电安装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故应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新洲实业有限公司必须按所签合同,在30日内将5名业主的水、电安装接入市政管网,并且由开发商承担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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