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疑气体属于"高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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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6:12 时代商报 | ||||||||
《不明气体熏病7名制药工》接续可疑气体属于“高毒”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时光)昨日,本报报道了沈阳一家化工有限公司发生了不名气体将7名工人熏进医院的事件。昨日下午,记者再次与该公司安技防火处的高处长取得联系,得知造成工人中毒的罪魁祸首是一种名叫硫酸二甲酯的物质。
高处长表示,目前两名病情稍重的患者已经趋于稳定。经过公司领导和专业人士反复检测发现,设备仍然没有异常,所以他们初步推断这场事故有可能是因为工人操作不当引起的,而病情最严重的两名患者就是现场主要的操作者。由于这两名工人还在恢复期,所以目前不便进行追查。 硫酸二甲酯为无色或微黄色,略有葱头气味的油状可燃性液体,属高毒类。对眼、上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对皮肤有强腐蚀作用,可引起结膜充血、水肿、角膜上皮脱落,气管、支气管上皮细胞部分坏死。此外,皮肤接触后可引起灼伤、水疱及深度坏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