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不孕不育可"按揭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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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6:12 时代商报 | ||||||||
辽宁首次率先全国治不孕不育可按揭付款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陆驰)一直听说购房可以按揭,但昨天沈阳一家医院推出了一件新鲜事:医药费用按揭付款。这也是辽宁省首次面向全国率先推出不孕不育医药费用“按揭付款”模式,最高达40%按揭额度和最长达一年付款期限。
据省卫生厅有关人士表示,该院推出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按揭付款,前提是医疗服务收费严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规定,患者出具相关证明,先到该院诊查后,由医患双方签订协议,医院根据病情分批分次为患者支付所需治疗药品,并根据疗程提供相应检查和诊治,根据3个月为一个诊疗进程,第一疗程患者支付此疗程治疗项目金额80%,即按揭比例为20%,怀孕一个月内再支付余款10%,婴儿出生一个月内付清余额;如果一个疗程未孕,自第二个疗程开始用药治疗费用支付此疗程总额70%,即按揭比例提高为30%,怀孕一个月内再支付余额的20%,剩余的金额生产后一个月内付清;第三个疗程用药治疗费用支付此疗程总额的60%,即按揭比例提高为40%,超3个疗程以上按揭比例均为40%,怀孕一个月内再支付余额的30%,剩余的金额生产后一个月内付清;孕后服用保胎药按揭比例为20%,生产后1个月内付清。手术费用方面,患者可在手术前支付手术费用的80%,即按揭比例为20%,术后检查输卵管通畅者再支付10%,怀孕后1个月内付清手术余款。 同时该医院也表示,虽然是按揭付款,但是药品的价格不会相应提高。对于恶意拖欠按揭款的患者,医院会在患者治疗期间建立诚信档案确保医院的经营风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