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范高校人员个税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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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6:35 山西新闻网 | ||||||||
据新华社电随着高校人员在外兼课、办班、兼职、出书的越来越多,这部分人已逐渐成为都市先富裕起来的阶层。为加强税收监控,江西省地税局日前出台了《江西省高等学校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试行办法》,今年将重点加强对高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办法规定,高校人员从事教育工作以外的兼职、讲课等劳务和在本校及其他报刊、杂志上发表作品而取得的收入,分别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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