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征房地产税已成定局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6:5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据新华社电房地产业的持续高温令开征房地产税的讨论成为关注焦点。20日,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明确表示,我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个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从近来财政部高层在不同场合的表态看,出于遏止房地产投机行为等考虑,开征房地产税已成定局。据透露,目前房地产税试点城市正在筛选之中,“明租、正税、清费”将是
同样,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也是“箭在弦上”。肖捷还透露,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也是下一步改革重点。即时采访房地产税不是单一税种 本报讯(实习记者陈柯伶)四川省地税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将来开征的房地产税可能不是一个单一的税种,而是对目前房地产所涉及九大税种中几个税种的合并,但具体合并哪几项尚不清楚。 据了解,目前直接将房地产作为征税对象的共有6个税种,包括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契税。如果从房地产企业经营所缴纳的全部税种考虑,还包括5个税种和1个附加,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中,开发环节主要是契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税率较高;而保有环节主要是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税率比较低。 该人士告诉记者,开征房地产税后,对于购房者来说可能将出现“贫买贵用”的现象。“这就和买汽车一个道理,由于买车后还要缴纳不菲的税费,所以买车容易养车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