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管“清水衙门”的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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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7:11 山西新闻网 | ||||||||
[新闻回放]据《法制日报》昨日报道:教育行政部门曾被人们誉为“清水衙门”,但在国家级贫困县湖南新田县出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教育局在原局长文建茂的领导下,用有限的经费建起了气派的办公大楼,换上了豪华的轿车。仅机关门口两条海豚模样的不锈钢雕塑就耗资49800元,相当于当地6名教师一年的工资。据有关部门调查,文建茂调任教育局局长时,新田县教育局账上还有680万元节余款,可他上任6年内,教育局亏空竟达1200万元。
教育本是清贫事。在那些有“油水”的部门屡屡曝出腐败丑闻的同时,越来越多来自“清水衙门”的教育腐败也在不断撞击着人们的视线。在谈到文建茂的腐败原因时,有观点认为,主要是没有监督措施。在笔者看来,这种监督不应该仅仅是只对个人权力的监督,更应该具体为对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目前教育经费支出的具体操作是,财政部门每年安排教育经费总量,由教育部门具体落实基层单位支出项目和支出标准。因为具体安排是教育部门自己负责,财政部门对很多具体预算情况不掌握、不了解,因此很难做到知情和监督,难以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而目前各地教育部门的管理模式,导致行政一把手随意性较强,这就使得教育经费的挪用、滥用现象比较突出,为文局长之流摆阔创造了可能。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加强用人资格的审查以及日常监督必不可少,同时应当尽快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首先必须加强对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制定出一套科学详尽的预算制度;其次,应当加大教育经费的透明度,加强对教育部门的财会管理。教育部门在教育经费的支出上,必须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履行预算法规和会计法规。财政部门也可以对教育部门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办法,以期达到知情、服务和监督的目的。 “没有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句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如果没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完善的监督措施,又哪里还有什么“清水衙门”?赵志疆(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