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启用“三好生”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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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7:27 新京报 | ||||||||
推荐专题: “好公民、好学生、好子女”取代“德智体” 本报讯 武汉市中小学三好学生有了新标准。
“新三好”与传统的德、智、体“老三好”不同,更强调其个体发展和社会性,要求学生做社会的“好公民”、学校的“好学生”、家庭的“好子女”。“新三好”标准将从今年春季起在城区实施。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谭仁杰解释说,从严格意义来看,“新三好”与“老三好”的内涵没有区别,但比“老三好”在“德、体”方面的要求更具体、更社会性;而在“智”的方面,在不放弃对学生“学习”要求的同时,弱化了“成绩”要求。与“老三好”相比,“新三好”应该是更适合孩子发展,更贴近时代,更贴近社会。 据悉,“新三好”根据标准进行百分制打分考评,再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年度开学时,学生根据标准,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自主申报本学年争取达到的“新三好”目标;每学期结束时,学生对自己的申报目标达成情况作出积极的评价;然后再进行同学评议和教师评议。 学校对每学年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按一定比例予以表彰,表现突出者,上报获得区、市级奖励,其中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以在中考升学时获得一定加分。 《文汇报》供稿 “新三好”评价指标 “好公民”下设爱国情感、社会责任、社会公德、社会实践四个二级指标;“好学生”下设学习习惯、团队精神、行为规范、身心健康四个二级指标(中职学校学生则加入了职业素养内容):“好子女”(小学生为好孩子)下设孝亲敬长、自我服务两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下有若干评价要素,如“自我服务”中包括“学会料理自己日常生活、按时作息、不乱花钱”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