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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行车新规,走错道罚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7:27 山西新闻网

  本报3月20日讯(记者康景林)新交法对高速公路行车做了新规定,而我省路政部门却没有对标识做出相应修改,使不少“走错路”的车辆时常被罚。今日,记者对此作了了解。

  今日上午,记者跟随高速交警在太祁高速上行走了40分钟,发现许多大货车占用中间车道低速行驶。交警将他们拦住后,驾驶员们均表示不知错在哪里。交警解释说,新交法按速度与车型对车道进行了准入限制:同方向有三条车道的高速路内,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
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最右侧的车道为低于90公里速度车辆行驶的车道,但最低速度不得低于60公里。新交法规定,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100元;低于60公里时速行驶,罚款200元,记三分;在车道内停车,记6分罚款200元。(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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