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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时评:“边腐败边表扬”谁该承担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7:33 新桂网

  3月17日下午,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郑大水涉嫌受贿案,被告人郑大水利用担任苏州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副主任、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副主任、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17.82万元、美元4000元(据《现代快报》3月20日报道)。

  一个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这样的新闻太平淡了,但郑大水曾经被媒体宣传
为“反腐典型”,则让笔者大吃一惊。报道说,郑大水受贿的事实发生在2001年至2004年10月,而他被媒体说成“反腐典型”的,也正是在2004年9月。那篇记录着郑大水事迹和豪言壮语的新闻《风口浪尖上的搏击——苏州药品政府采购纪实》就登在9月22日的《中国财经报》上。“边腐边升”已经不奇怪了,现在又来了个“边腐败边表扬”,也算有了点“新意”。

  郑大水的腐败面目被暴露之后,选拔重用他的部门和领导应该为此感到难堪,应该有人对此承担责任。可事实是,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所以,笔者有点担心:“反腐典型”成为腐败分子的事可能会继续上演——同样的土壤里继续长出同样的苗子。

  江苏 殷国安

  作者:殷国安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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