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边腐败边表扬”谁该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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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7:33 新桂网 | ||||||||
3月17日下午,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郑大水涉嫌受贿案,被告人郑大水利用担任苏州市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副主任、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副主任、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的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17.82万元、美元4000元(据《现代快报》3月20日报道)。 一个官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这样的新闻太平淡了,但郑大水曾经被媒体宣传
郑大水的腐败面目被暴露之后,选拔重用他的部门和领导应该为此感到难堪,应该有人对此承担责任。可事实是,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所以,笔者有点担心:“反腐典型”成为腐败分子的事可能会继续上演——同样的土壤里继续长出同样的苗子。 江苏 殷国安 作者:殷国安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