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辩护人涉嫌违法办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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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8:09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在康菊花被害案再起疑云闹得沸沸扬扬之际,石家庄有关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目前仍在就此案进行核查。而至昨日止,当年参与侦破康菊花被奸杀一案及此案所有知情人全部“失踪”或失语。 作为当年侦查此案的郊区公安分局民警,虽然现在许多人已经不在同一单位,但记者经多方了解,先后得知参与侦破此案的郊区公安分局原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尚中华目前在石家
记者多次前往寻找聂树斌当年的辩护人张景和,但每次去他家,大白天窗帘都是拉起的,他的邻居告诉记者,已经好多天没有看到他家的人了。据石家庄市新华区司法局干部讲,张景和是该局的干部,并没有律师资格证。而据聂树斌的家属称,当年,他们通过一个亲戚的私人关系,找到张景和代理,并花了2000元钱。 记者随后采访了几位资深律师,他们一致认为,张景和当年代理聂树斌一案,涉嫌违法办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章第32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的有三种:(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张景和既不是律师,更不是人民团体或聂树斌单位推荐的人,唯一可以靠上边的是,张景和可以作为被告人的亲友担任辩护人。但法律又规定,非执业律师代理案件,不能以赢利为目的,收取费用。当时张景和身为司法局干部,即使作为亲友代理此案,也违反了“刑诉法”的相关规定。那么当年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为何会认定他的辩护人的合法资格呢?目前尚不得而知。而当年也没有人告诉聂树斌的亲属,法律规定其家人有为聂树斌进行辩护的资格。最终的结果是,张景和成了此案唯一的、其合法性也值得质疑的辩护人。特派记者周喜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