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停靠费形成“潜规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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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8:26 潇湘晨报 | ||||||||||
要“摆车”先交钱 “一般行情每个月收150元至180元。”在五一大道一家洗浴休闲广场,一名保安向记者透露,他所在的这个休闲广场的“出租车队”的车已经满了,8台车一个月共向广场交纳1200元停靠费,“但是稍大的宾馆一般都上了200元”。 循着出租车司机的指示,记者在芙蓉中路某大厦,假称询问可否晚上“摆车”。门卫听后将记者带到其保安负责人处。记者被告知“人已经满了”,即使要摆车也要通过“车队”的同意。据他介绍,这个“车队”目前共有15台出租车,来自不同的出租车公司,每台车每月向这座大楼交纳180元停靠费。 每月200元垄断客源 虽然每月要交纳150元到200元的停靠费,但交费“摆车”的出租车司机却不少。据一名出租车司机称,长沙出租车太多,生意不太好做。交了停靠费,晚上就能在一些宾馆酒店等处“摆车”候客,会得到保安的“保护”,收入相对有保障。在某种程度上,出租车司机交了停靠费就等于取得了在这个候客点的“垄断”资格,而没交停靠费的出租车一般不允许在这里上客。这几乎成了“我们这个圈子里的规矩”。 “在这些地方保安一般只允许送客,不允许上客。”在芙蓉路与五一大道交界处,一名蒋姓司机向记者介绍说,最“过分”的情况是,本来旅客从宾馆出来已经拉开了他的车门准备上车,最后旅客硬是被宾馆保安拉到了另外一辆车上,“这很不公平!” 顶风作案将受查处 由于这些宾馆、酒店和娱乐场所每次停放的车辆有限,收取停靠费客观上形成了一部分出租车的“优先权”,对其他出租车造成不正当竞争。同时一些缴了费的出租车司机为了弥补他们的损失,宰客现象也比较严重,从而扰乱了长沙出租车市场的正常营运秩序。 对于一些宾馆酒店的“顶风作案”行为,长沙市物价局价格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进一步查证核实后,物价部门将给予严肃处理,以切实维护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出租车司机从上述公共场所候客、上客发现问题时,可以拨打电话12358进行举报,并注意留下票据为证。 本报记者 汤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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