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严厉清缴公职人员欠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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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09: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日前,甘肃省采取严厉措施,帮助农村信用社清缴10097名国家公职人员拖欠的信用社贷款总计13309万元,以免正常的社会贷款信用受到破坏。 据悉,这些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或为他人担保逾期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为了清欠贷款,甘肃省已成立了由一位副省长挂帅,公检法、纪检、金融监管等部门领导参加的清贷领导小组。清贷行动自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清贷范围是2004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还清的贷款本息。在清贷中,对已签收贷款逾期通知书、却未在限定期内还清贷款本息,且拒不按要求重新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首先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贷款人、担保人和欠款数额;如果还不奏效,就采取组织介入,对其实行“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的严厉措施,直到还清贷款本息为止。下岗或待岗期间,其所得除扣除生活费外,剩余部分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如仍不奏效,则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强制收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