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分”司机赶紧去学习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0:02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3月19日上午,郑州司机李先生换领驾驶证时傻了眼:驾驶证已记满12分,因为超过15日没有接受学习,驾驶证被自动注销了。 3月19日,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在绿城广场现场办公。在市民办理的业务中,像李先生这种“满分”司机忘了学习的并不多,但是许多“满分”司机对如何接受强制学习并不清楚。
民警提醒广大司机,郑州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积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交巡警支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处(须水镇郑上路与杭州路交叉口南300米),报名接受7天的强制学习。 学习内容是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的司机,理论考试合格后,10日内还要进行路考。培训费每人每天20元,住宿费、资料费据实核收。 记满12分拒不参加学习的司机,公安交管部门将会发出公告,注销其驾驶证。司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但罚款已经缴纳,积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全部积分转入下一个周期。郑州市的司机可以拨打电话69600110查询,也可到各交巡警大队、车管所、科研所查询。 作者:记者 王在华 通讯员 付鲁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