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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科研究员王卫星:不搞“台独”就不必紧张和害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0:49 桂龙新闻网

  一部表达善意和诚意的和平统一国家之法

  记者:近来,“台独”势力别有用心地蛊惑岛内民众,诬蔑大陆制定的《反分裂国家法》是所谓“战争法”、“战争动员令”等,导致一些台湾同胞对《反分裂国家法》产生误解和疑虑。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王卫星:我想,如果广大台湾同胞仔细研读一下《反分裂国家法》,这种疑虑就会逐渐消失。这部法律全文千余字,五分之四的篇幅表述的是祖国大陆对台的和平统一方针、政策以及实现和平统一的可能途径和策略。10项条款中,有7条内容是解决台湾问题的和平方式,提出了发展两岸关系的5个“鼓励”、6个“可以谈”,以及切实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让台湾同胞能从中获利等内容。而涉及“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表述仅2条。值得注意的是,大陆方面是以法律的形式表明愿意与台湾方面平等商谈包括“正式结束敌对状态”、“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在内的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任何问题,而且大陆方面更以法律的形式规定要采取措施维护两岸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由此可以看出,这部法律是一部理性之法,一部表达善意和诚意的和平统一国家之法。试问世界上有哪一个国家的战争动员法令是这样写的?没有。它充分体现了祖国大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表明祖国大陆不仅慎重考虑了如何解决当前台湾问题的办法,而且也慎重考虑了台湾未来的发展问题。只要不搞“台独”,就不必对这部法律感到紧张和害怕。随着《反分裂国家法》正式通过,大陆对台政策、两岸关系互动格局都走进了一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时代。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就发展两岸关系阐述的四点意见,已经把祖国大陆的对台政策大框架明确地呈现给两岸及国际社会。台湾当局应该抓住这样一个机遇,早日回到承认体现一个中国原则的“九二共识”的轨道上来,缓和两岸形势,而不要故意无视这部法律的宗旨和内容,欺骗台湾同胞和国际舆论,再次挑起两岸对立。

  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

  记者:台湾当局“陆委会”日前发表所谓声明,恶毒歪曲这部法律“已经片面改变台海现状”,是要“以非和平方式处理台海问题”,为“随时随地武力侵略、并吞台湾开出空白支票”。目前台海的现状究竟是什么?您如何看待制定《反分裂国家法》“已片面改变现状”的说辞?

  王卫星:大家知道,台湾问题始终是中国的内政。50多年来,两岸尚未实现统一,是中国国内战争造成的遗留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的领土和主权是割裂的。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这个事实从未改变。这就是当前台海的现状。

  同时,这一问题也始终见诸于台湾岛内现行的法律和政治文件当中,如台湾现行的“宪法”中就明文规定,其“领土”面积为“固有之疆域”,即包括整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台湾于1987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也明文规定“不得分裂国土”,即不得分裂包括中国大陆和台湾在内的“国家领土”,否则构成违法犯罪。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个现状是两岸都认定的,是谁也抹杀不掉的事实。

  既然如此,那么是谁想改变现状呢?上世纪90年代,李登辉抛出所谓“两国论”,试图改变两岸关系的性质;陈水扁上台后进一步提出“一边一国”,2003年、2004年,岛内“台独”分裂活动的“去中国”化,推动“正名”、“法理台独”更达到变本加厉的程度。50多年来,“台独”势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嚣张过。很显然,是台湾岛内主张“台独”的政治势力,要改变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这个现状。正因为“台独”已严重威胁到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严重破坏了两岸关系的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前景,也严重威胁到台湾海峡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所以,许多海外华侨、华人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才强烈要求立法防范“台独”分裂势力的冒险行动,捍卫中国领土主权完整。就连台湾岛内的许多学者和政治人物也说,《反分裂国家法》完全是被“台独”分裂势力的挑衅行为逼出来的。

  显然,该法不是针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同时,该法无论是对两岸关系的定位,对现状的描述,对发展两岸关系的规范,还是对谈判统一的方式和阶段,都充分尊重了台湾特殊的历史和现状,尊重了台湾同胞的情感和当家作主的愿望。所以,也根本不存在所谓“武力统一”或“武力吞并”之说。

  有了这部法律两岸人民将更加安全

  记者: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目的是为了维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它为广大台湾同胞实现要和平、要稳定、要发展的愿望提供了法律保证。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王卫星:保护台湾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一直是祖国大陆对台工作的基本政策。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强调:“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祖国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这是我们对广大台湾同胞的庄严承诺。”《反分裂国家法》以立法形式实践了这一承诺。如果“台独”分裂势力一意孤行,迫使我们不得不作出最后选择,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的,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该法郑重承诺,“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推动两岸关系的稳定发展,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符合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对此,祖国大陆有着最大的诚意。最近一个时期,台商春节包机已经实现,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问题也取得了一定进展,这都是两岸同胞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决不会因为反对“台独”势力,而对广大台湾同胞切身利益造成伤害。

  历史告诉人们,分裂国家的行为必然要挑起战乱。分裂没有和平,“台独”意味灾难。“台独”是对台湾同胞利益的最大危害。要防止战争,首要的任务就是要遏制和挫败“台独”。这部法律作为遏制“台独”的法律武器,其核心是防患于未然。有了这部法律,两岸人民将更加安全。

  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符合周边地区国家的利益

  记者:“台独”是对台海局势的最大威胁。旨在遏制“台独”的《反分裂国家法》,其实也是一部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符合周边地区国家的利益。

  王卫星:是的。“台独”是地区动荡和危险的一个重要根源,这句话不仅是我们自己讲的,也是周边国家乃至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在内的一个共识。《反分裂国家法》强调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体现了中国对亚太地区安全、稳定的关注和负责的态度。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立法手段坚决有效地制止“台独”,也是中国政府对亚太地区安全、稳定的特殊贡献,它受到了希望台海地区稳定的国家以及一切热爱和平的国家和人民的理解和支持。

  和平,对于任何人包括军人,都是共同追求的目标,非和平手段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最后措施。因此,早日结束两岸敌对状态,是两岸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亚太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需要,更是我国人民和全军将士的希望。实现两岸和平统一,是两岸同胞之福,是地区和世界之福。只要和平统一还有一线希望,我们就会尽百倍的努力去争取,而绝不放弃。

  同时,我想说的是,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人民解放军责无旁贷。在我军面前,没有任何事情比捍卫自己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更为重要、更加神圣。当祖国的领土和主权遭到破坏和践踏、不得已作出最后选择时,我军将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决捍卫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来源:

  新华网 责编:梁凯昌 作者:解放军报 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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