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判涉及680余万特大假币案 两嫌犯获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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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0: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 通讯员 韦平 特约记者 王源) 河南省台前县无业人员季某、韩某出售、运输假币680余万元,在咸宁境内被警方截获。近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出售、购买假币罪和运输假币罪,分别判处季某、韩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年,各处罚金五万元。 经查,2004年5月初,季某邀约韩某开车运输假币,两人驾车到广州后,从一林姓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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