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赔了包头空难一地面遇难者39.3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1:24 北方新报 | ||||||||
新华社消息 包头“11.21”空难地面遇难者67岁的白德金的老伴马秀兰3月17日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与 东方航空云南公司签订了《“11.21”空难赔偿款支付收据暨责任解除书》,东方航空云南公司共向他们支付了赔偿金3 9.3万元。记者从马秀兰手上的《“11.21”空难赔偿款支付收据暨责任解除书》上看到,东方航空云南公司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对于地面遇难者白德金家属一次性赔付38万元,同时考虑到白德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