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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消费争议可以到消协仲裁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1:24 北方新报

  本报讯(记者邢斌)3月16日,乌海市乌达区和海南区消协挂上了“消费争议仲裁庭”的铜牌,此前,海勃湾区消 协也挂上了该铜牌,这标志着该市消费者有了消费争议可以到消协仲裁了。据了解,在3个区消协设立消费争议仲裁庭是乌海 市仲裁委员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所做出的决定,目的是为了方便解决消费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规定,因消 费引起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在消协进行仲裁,仲裁庭将就双方的争议进行调解或仲裁,并出具与法院终审判决具有同 等效力的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
义务,否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程序或内容违法,当事 人可以申请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此举避免了过去消协调解消费争议后,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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