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浙大女生凶手一审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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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2:08 光明网 | ||||||||
本报讯据《现代金报》报道前天下午,备受关注的吴晶晶案在杭州中院一审宣判。出租车司机勾海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介绍,吴晶晶一案经数次提审,案情趋于明朗。法院宣判被告勾海峰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罪名成立,两罪并罚判处死刑。对于被告及其辩护人以不是蓄意杀人,认罪态度较好为由提出的“从轻处罚”的请求,法院表示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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