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居民享“弹劾”权 议事会监督社区民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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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5:15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3月21日消息 民警工作怎么样,社区居民说了算。据新华网报道,贵阳警方日前推出社区居民警务议事会制度,如果三分之二的议事会成员对社区民警不满意,议事会可行使“弹劾”权,要求撤换民警。 贵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刘钟介绍说,这项制度将社区民警的工作完全置于社区居民的监督之下,可以密切警民关系,及时听取群众意见,有利于改进公安机关工作。更
据介绍,社区警务议事会由辖区内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公共用户单位、群众及警风警纪监督员组成,每月召开一次议事会议。议事长由组成人员每月轮流担任。社区警务议事会主要围绕安全防范、案件查办、警务重点、服务群众、社区民警表现等开展“议事”活动。 按照这项制度,社区民警工作的开展情况由议事会成员负责监督评价,议事会对社区民警是否进行调整享有表决权。每半年,由派出所组织议事会全体成员对社区民警进行无记名投票,如果有三分之二的议事会成员不满意,议事会可向派出所提出更换社区民警的建议。 据介绍,民警首次被社区警务议事会评为不满意的,警方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调换;第二次在新社区仍被评为不满意的,脱产学习;第三次连续被社区评为不满意者,年终评定为不合格公务员并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辞退。(编辑言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