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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大常委会称食品安全条例有望立法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5:27 温州新闻网

  今天上午,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食品安全”作为重头戏已被正式列入今年我市的立法计划。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由于与百姓生命安全关系密切,在《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初步决定对其举行继“新交规”听证后的第二次立法听证会。

  食品安全立法:“从农田到餐桌”

  本报讯 (记者 李洁)阜阳劣质奶粉案、广州毒酒案、敌敌畏火腿等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的频频发生,给各地的食品质量安全敲响了警钟。

  据悉,而目前,我国尚无一部系统的完整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即使是各地方政府,也没有一部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出台。北京此次为“食品安全”立法,可以说是走在了最前面。

  据了解,将于今年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分别就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与管理、食品安全制度体系构建、政府监督管理、标准与检测和法律责任五个基本方面进行了规定,基本涵盖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部内容。

  “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控

  据透露,《条例》将以“从农田到餐桌”为主线尝试对食品安全的全程控制措施和责任追溯做出规范。

  所谓“从农田到餐桌”,就是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采集、加工、包装、运输、储存和销售环节及与食品有关的其他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实现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以相互追查。

  实施食品全程控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掌握食品整体流程,实现风险控制和责任追溯。

  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

  《条例》明确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敦促其按照食品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生产经营合格食品,保证其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从而从根本上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

  防患于未然,《条例》本着预防性的全程控制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规定必须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储藏、消费的各个环节和因素,进行风险评估,进行长期的监测、分析与数据积累,并据此确定导致食品危害的各种因素,进而减少或消除这些危害人体健康的有害物质,清除食品污染。

  整合资源统一管理

  据了解,食品安全办公室统筹协调本市的食品安全工作。《条例》对本市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了进一步的明确。综合各部门的执法力量,实现统一管理,整合行政资源,集中高效的进行食品安全管理。

  除此以外,《条例》还对食品市场的准入作了具体规范,并进一步细化了市场临时控制措施与退出机制,加大了法律责任的追究力度,同时补充了规范标准与检测的内容。

  300多人大代表为食品安全出招

  本报讯(记者李洁)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来自北京、辽宁、上海等多个代表团的约300位人大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出,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尽量能够涵盖所有的食品问题的《食品安全法》。

  焦点问题:

  监管不力

  代表出招:

  建立食品安全问责制

  来自上海团的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在《食品安全法》中建立全面的食品安全问责制,提出对因对固执法人员疏于管理、不作为,造成重大食品事故的,对包庇、怂恿违法分子,在执法过程中有徇私行为的国家公务员、执法人员,应与犯罪分子同罪论处。

  而地方政府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可采用一票否决制,免去主要负责人的职务并不得再起用。

  焦点问题:

  处罚太轻

  代表出招:

  罚他个倾家荡产别想翻身

  据了解,目前《食品卫生法》中最高罚款为五万元,相对于某些暴利型产品,罚款显得微不足道,违法者不怕被罚。而且,由于缺乏违法者退出的机制,往往是违法经营者今天被处罚、吊销卫生许可证,明天又申请开业。

  “要罚就罚他个倾家荡产,提高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者的‘风险成本’。”与此同时,辽宁团的王宪珍等代表还提出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将那些被列入“黑名单”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企业彻底逐出市场。

  焦点问题:

  多头管理

  代表出招:

  设立统一机构

  目前,我国涉及食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等多达十多部,而相应的执法部门则涉及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十多个部门。

  这样的结果很容易造成要么大家全都管却越管越乱,而要么就相互踢球扯皮造成执法空白。

  北京团的闫傲霜代表认为,应该用法律手段健全监管机制,进行科学分析,从立法高度打破这种沿袭的管理方式,将各个部门的职责划清理顺,设立统一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其他相关的食品监督职能部门。各有侧重,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及时解决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立法 着重解决十大问题

  一是建立科学、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二是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三是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关卡功能

  四是构建北京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系

  五是强化食品安全市场控制措施

  六是形成完整的追溯链条,实行食品安全责任追溯

  七是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和检测制度

  八是建立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九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十是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升级

  新闻链接

  商务部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五成多人希望选择安全食品

  在消费者中,85%关注食品保质期,72%关注蔬菜和水果的农药残留量,52.4%希望选择安全食品。

  近日,商务部发布的《我国流通领 域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报告》中反映了这些信息。

  《调查报告》还显示,目前我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上市食品超标问题依然存在。目前,食品卫生平均不合格率仍达8%左右。

  二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缺失。

  三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够完善。我国有食品质量标准近3000个,而与流通有关的标准仅有100余个,相比于生产和加工标准数量差距甚大。

  四是食品流通检测及环保体系仍不健全。

  调查显示,全国5万多家食品零售企业中建立检测中心的不足1%。

  同时,各部门的检测工作缺少协调,检测力量缺乏整合,检测资源不能共享,快速检测的技术手段落后。

  五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亟待加强。文/记者 张晓莺(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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