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有关场所要对控烟效果负连带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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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6:3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全市控烟,机关例外?领导想抽,谁来制止? 本报讯记者胡军、尹安学、林洁、周乐瑞报道:会场上,领导“啪”一下点着一支烟,烟雾缭绕。这样的场景,在机关单位十分常见。今天,九三学社广州市委员会向政协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毫不讳言指出:虽然开展禁烟宣传多年,但机关单位禁烟的效果很不明显!
据悉,2003年颁布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明确规定:禁止在医院、影剧院、候车(机、船)室、大中型商场、图书馆、会议厅(室)、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和活动室等场所吸烟。 目前,广州的公交车、剧场、机场等基本做到控烟,部分交通集散场所、高级宾馆、大型商场执行得也不错,但在机关团体单位的禁烟效果却不甚明显。很多机关单位的会议室成了吸烟的“高发区”。此外,广州大部分餐厅未分设吸烟区和非吸烟区,很多餐厅一进门就是一股扑鼻的浓烟味。 提案认为,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是广州禁烟效果不力的最重要原因,在机关团体单位尤为突出。 任职某政府部门的王小姐说,她最烦就是单位开会,“从局长到主任再到同事,个个吞云吐雾,那个味道简直让人作呕!”王小姐认为,如今电影院、火车站等公共场所有人抽烟,管理人员都会出来制止一下,但在机关单位就毫无办法。“坐在上面的领导带头抽烟,谁敢去制止领导抽烟呢?谁敢说在会议室抽烟罚款100块呢?”像王小姐这样“敢怒不敢言”的人士不在少数。 为此,提案建议:尽快出台具可操作性的“广州市禁止吸烟管理条例和细则”,明确医院、学校、影剧院、候车(机、船)室、商场、图书馆、会议厅(室)、体育场馆等为绝对禁烟区域。部分公共场所(如餐厅、娱乐场所、宾馆等)实施分步禁烟计划,但首先必须划出超过50%的区域为禁烟区,设立无烟客房、无烟餐房等。 提案还建议,参考国外经验,负有管理责任的公共场所(如餐馆、娱乐场所、机场、会议室等)若不能认真控烟,将负有连带责任。有政协委员还直言:“禁烟令是你机关发布的,实施效果又是你机关最差,这无论如何都讲不过去!”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