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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专家称税法出台还需时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19:05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马佳 洪燕杰)传闻间的房地产税突然成了“弦上之箭”,这个消息对于正因房贷加息而处于风雨飘摇的楼市信心无疑又是一记猛击。今后,对于大批待房而住的购房者来说,除了是否买得起以外,还要面临是否住得起的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财政部副部长肖捷昨天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明确表示,我国目前在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问题严重,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
革。从近来财政部高层在不同场合的表态看,出于遏止房地产投机行为等考虑,开征房地产税已成定局。

  房地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又称物业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而应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土地市值的升高而提高。当然,由于地产税在消费环节征收,减少了房地产开发商的成本,有关部门指望高昂的房价会因此降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副主任岳树民今天上午分析说,政府之所以急于出台这项税收政策,是希望达到三大目的:首先,通过抑制需求来控制房地产价格过快增长;其次,调节收入分配;第三,改变目前房地产领域税制不完善的现状。

  他进一步解释说,在国际上,政府对土地、房屋等的课税主要是对房屋售出后的保有环节征收,即对房屋拥有者征收。而在中国,对房屋、土地征税集中在了房屋建设和流通环节。在国外很多国家确实征收房地产税,税率一般在1%至3%之间。由于土地的价格是个变量,所以国外一般5年内要有政府制定的中介机构重新评估土地价格,如果有所变化,要按照新的地价作为基数征收。

  税收专家:税法出台还需时间

  “我不主张房地产税在短时间内出台。”岳教授对这项税收的出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理由是目前还有多个环节的关系没有理顺。首先,房价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一种税收政策的出台不可能调整多方面的矛盾,“房地产商很有可能在不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后为加大利润空间而选择不降价或是少降价”;其次,目前北京的住房市场的现状十分复杂,房屋所有权情况复杂,不好实行一刀切的政策,但如果“看情况下菜碟”,恐怕又很难操作。岳教授举例说:对于已经购买商品房的人来说,已经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日后再让他缴纳房地产税,肯定就是征了“过头税”。即使对于有房户来说,情况又分为一次性缴费购房和分期贷款购房、已购公房等多种情况,如何平衡它们之间的利益出台一个“公平”的办法是需要一个庞大的计算量的。这都决定了短时间内恐怕难以成型。

  房地产专家:让利空间不会太大

  由于地产税改在消费环节征收,房地产商的开发费用降低,按照合理想象,房价会大幅下降,有的媒体甚至乐观地估算,房地产价格可能下降1/3左右。首都经贸大学城市经济系副教授邢亚认为,征收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不会很明显。

  邢教授认为,房价的上涨并不完全是成本决定的,因此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房价也随着成本降低而降低,目前北京住房需求十分旺盛,发展商让利空间不会太大。

  “链家”市场专业分析人士认为,开征房地产税后,加大了“炒楼”者的囤积住房的成本,自然会打击“炒楼”者的“积极性”。但该税的征收使贷款购房者后期风险加大。据统计,在商品房的购买人群中有80%以上都是采取按揭贷款方式,即使是二手房也有将近40%的人是最终通过按揭贷款完成置业。房地产税的征收很可能会使消费者出现买得起供不起的现象,增加消费者的购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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