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运场馆工程将实行行政追究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02:48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晓军)昨天,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监督委员会主任黄树贤在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工作视察和检查会上透露,对违反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和监督责任制的,要追究其行政责任。同时,现场负责人透露,国家体育场和国家游泳中心都将于今年6月完成全部混凝土施工。 昨天下午,黄树贤带领监察部、审计署、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教育部、国家体育
监督委员会视察国家体育场和国家游泳中心建设施工工地时,现场负责人介绍说,两项工程都将于今年6月完成全部混凝土施工。 黄树贤对进一步做好奥运场馆建设及监督工作提出建议:要在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工作中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深入研究奥运场馆工程建设项目在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功能需要等方面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管理和监督措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责任体系,落实监督责任制。 黄树贤指出,在下一步的奥运场馆监督工作中,由北京市政府制定奥运场馆工程建设行政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和监督责任制的,要坚决追究其责任;实行奥运场馆工程建设监督任务书,根据工程建设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不同,分成项目审批和前期准备阶段、工程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实行奥运场馆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并将廉政建设方面有不良行为的企业纳入“不良信息记录”;将奥运场馆工程建设信息在奥组委官方网站上公布。 | ||||||||